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字[2016]95号),要求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于2017年5月底完成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。
我校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,立即着手开展此项工作,现需要各单位指定至少一名责任心强、工作认真的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次数据采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。工作内容主要包括:转发通知,学习文件精神,报送数据,收集佐证材料等工作。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每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完成。
按文件要求,本次数据采集的要求如下:
1. 信息采集时点为2014年10月1日零时。所有人员的级别、职称等信息均为该时间点时的状态。
2. 采集在职人员信息的范围为该时间点的编制内人员,即2014年10月1日零时在岗的编内人员。即便目前已经退休、离职、调出的人员,只要2014年10月1日零时在岗,也要统计。
3. 采集退休人员信息的范围为该时间点的退休人员。不包括2014年10月1日零时之前去世的人员,但之后去世的人员需统计。
4. 信息要求准确无误,数据上报后,需要附带个人佐证材料交由教育厅、人社厅、财政厅、编制办、养老处逐一审核。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《养老保险信息采集指标解释》和后续补充通知。
5. 请各单位信息联络员于本周三前加“通师养老保险群”,QQ群号:317180814。
请各单位信息联络员于5月3日(星期三)上午9:30在行政楼412参加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培训。